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

癌症治療: 癌思停衛署未許可 治眼疾小心副作用

癌症治療: 癌思停衛署未許可 治眼疾小心副作用

【聯合報╱記者施靜茹、趙容萱/連線報導】

老年人最怕的眼病黃斑部病變,治療用藥有多年的標靶藥物,和今年通過健保給付的新藥,前者未經衛生署許可但已使用多年,台灣醫師面臨用藥兩難局面。

不少老年人會有黃斑部病變,黃斑部有感光細胞,是視覺最敏銳部分,會影響百分之九十視力。發生原因,應是與紫外線照射,導致視網膜產生裂縫,長出的新生血管破壞感光細胞,造成視覺扭曲等障礙,患者病發時,往往眼前突然「黑掉一塊」。

傳統治療此病多使用癌症標靶藥物癌思停。癌思停一藥多用,今年六月健保通過治療大腸癌,乳癌適應症則為自費,而三、四年前開始,眼科醫師將它用來注射眼睛黃斑部病變,做為適應症外使用(Off Label Use),因為是以水晶體內注射投藥,因此也屬於新使用途徑。

不過,兩年多前,與癌思停作用類似的樂舒晴,機轉都是抗血管新生藥物,也通過衛生署核准,用來治療黃斑部病變,健保今年起也有條件給付部分患者。

台北榮民總醫院視網膜科主治醫師林伯剛說,其實癌思停和樂舒晴,都來自美國同一家基因生技藥廠,只是後者分子小、穿透性理想,但費用貴,一個月一針需三萬至五萬元;前者分子大,患者多分裝使用,每針約負擔兩千元至六千元。

林伯剛說,癌思停有缺點,過去用在大腸癌患者,曾造成全身性血管栓塞,也有患者產生些微高血壓,但用在眼睛注射因劑量小,風險相對不大,至於分裝是否汙染的疑慮,醫界雖有一定操作程序,但仍必須注意副作用。

眼科醫學會理事長林浤裕說,美國兩年前,就吵過到底是用癌思停或樂舒晴,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今年刊登在「新英格蘭期刊」一篇研究,指出兩者效果相當。

林浤裕指出,台灣有些眼科醫師,希望癌思停適應症外使用能夠「解套」,但除非是藥廠申請,否則很難。生產癌思停的羅氏藥廠則說,目前暫無計畫要為癌思停申請治療黃斑部病變的適應症。

台灣醫師也曾接獲,五十五歲罹患黃斑部病變和糖尿病男子,注射這類標靶藥物時,突發左眼失明和中風,案例並發表在國外期刊。

對癌思停被用來治療眼科,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戴雪詠表示,癌思停未被核准用來治療黃斑部病變,醫師要使用,屬於適應症外使用,必須對病人負責。

衛生署醫事處科長周道君指出,對於適應症外使用,醫師必須據實告知病人,並儘量以單方為主,以免不同藥物產生交互作用。林浤裕也強調,醫師一定要告知病患相關注意事項、風險評估等,維護病患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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